要保重大傷病險還是癌症險?

重大傷病險

講完醫療險後,癌症險跟重大傷病險我想要一起講。

重大傷病險、重大疾病險

先說一下重大疾病跟重大傷病不一樣。重大疾病險是最先出現在市場的,他保的是傳統的七項重大疾病,包括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心肌梗塞、末期腎病變就是所謂的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腦中風、癌症、最後一個是癱瘓。另一個重大傷病險是健保局重大傷病卡裡面的22種疾病,簡單的說就是只要你拿得到重大傷病卡就能理賠。還有另一種叫嚴重特定傷病不過這個不重要先跳過。

所以重大傷病險比重大疾病險保的範圍更廣,當然保費也比較貴。剛剛講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是你拿收據去給他理賠,重大傷病的話就是拿重大傷病證明,重大疾病是拿醫院的診斷書。他是你有病就給你錢不管你有沒有去治療。

不管是重大傷病險還是重大疾病險都是會有個東西叫等待期,就是你保完之後需要等待一段時間然後你檢查出來有病才能理賠,通常是30天到90天不等。然後理賠完這張保單就結束了,他只會賠你一次。如果你買了一張保額100萬的重大傷病險,一年後發現自己有癌症,保險公司給你100萬後這張保單就結束了,五年後你再得另一個重病也不甘保險公司的事。

癌症險

再來是癌症險也可以叫防癌險,分成療程項目型跟一次性理賠兩種。過去的癌症險比較多是療程項目型的,因為以前醫療技術有限,罹癌就是要長期住院然後化療,所以重點會放在罹癌身故、化療治療跟住院日額,這種就叫做療程型的防癌險。

但隨著醫療進步罹癌的住院天數已經逐漸下降,現在要擔心的不是住院的費用,而是像標靶藥物這種昂貴的醫療技術。標靶藥物不會包含在療程型的防癌險,而且之後醫療如果一直突破的話,未來的手術或治療方式也不會在療程型的保單裡面出現。

這種一個月自費都要好幾十萬,所以現在的癌症險比較流行是一次給付,就是你罹癌一次假設給你100萬,那你就可以拿這100萬去看病。我之前銀行的主管瘋瘋癲癲滿好笑的,她年輕的時候買了一張癌症險,過沒多久還真的得了癌症。不過她也不缺錢看醫生所以保險理賠金,忘了是一百萬還兩百萬拿到手後,她就全部拿去買包包。

這種一次理賠的就是不管你有沒有看醫生都會給你錢你自己運用,不過這種一次給付的會根據不同期的癌症給不一樣的錢。假設你保100萬好了,如果你是重度癌症的話就賠你100萬,輕度癌症賠15萬,初期癌症賠5萬。這個比例會根據保單不同不過大概就是長這個樣子。療程項目型的可以把它想成實支實付,一次理賠的可以把它想成重大傷病。

該買重大傷病還是癌症險?

那這邊也來小結一下,有沒有發現癌症險一次給付這種跟重大傷病很像。所以預算有限的話二選一,選理賠項目比較多的重大傷病險。雖然一次給付的防癌險會理賠原位癌這種一點點小錢,但重大傷病保障範圍廣而且理賠比較乾脆,選擇重大傷病。再來從剛剛的敘述可以知道療程型的防癌險現在已經失寵了,而且看起來跟醫療險也有點重疊,所以pass。預算有限的情況下保一張重大傷病就好,有多的錢再來考慮其他的。

癌症一直是臺灣人十大死因第一名,所以我覺得這個真的有必要啦,而且如果你是有家族病史的真的要去買一下。如果重大傷病的保費對你來說太貴的話,至少重大疾病的去保一下,有家族病史的真的不要跟他賭運氣。現在得癌症已經不是絕症了,但你要有錢可以看醫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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