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稅負制、海外所得、CRS

海外所得

最低稅負制

剛剛講海外投資獲利、海外所得、最低稅負制和基本所得額,一堆專有名詞常常會搞混。先來講最低稅負制,最低稅負制是用來對付賺很多但過度使用租稅減免規定來繳比較少稅的人或公司。政府希望這些人都能繳最基本的稅,讓有能力繳稅的人對國家有貢獻。最低稅負制的全名叫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又稱基本所得額。有些收入不用納入綜合所得課稅但要納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基本所得額有七大項目,第一個是最常見的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就要計入,低於100萬不用計入。如果海外所得50萬那一毛都不用計入,但你海外所得1000萬全部都要計入,不是扣100萬變900萬。這邊要注意,港澳賺的錢算海外所得,但去中國大陸賺的錢算國內所得,很酷吧。第二個是保險給付金,要保人跟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當年度超過3330萬的保險金要計稅,之後會再詳談保險怎麼規劃。第三個,股利採用分離課稅,這部分的股利收入要計入。第四個,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要納入基本所得額,上市櫃的不用未上市櫃才要。第五,非現金捐贈有申報列舉扣除額的金額。第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交易所得。第七是加上你的綜合所得淨額。加一加扣掉670萬的免稅額,剩下的用20%稅率去扣 ,得到的金額叫做基本稅額。要跟綜所稅算出來要繳的一般所得額,兩個選比較高的去繳錢。

海外所得

很多人會誤會海外所得670萬,每年可以從海外匯回670萬不會被課稅,這段話其實有兩個錯誤,雖然你這樣理解跟正確的意思沒有差很多。第一,670萬是基本所得額的扣除額 ,如果你的綜所稅繳越多,海外匯回的錢能越多。舉個例子,阿齊去年賺的錢把扣除額扣掉的綜合所得淨額是50萬,繳5%所得稅就是2.5萬。那海外所得670萬加上50萬的所得淨額等於720萬,扣掉670萬的扣除額等於50萬。你說阿不就跟剛剛一樣?哪裡一樣,這邊的稅率是20%所以50萬的20%是10萬,繳得比剛剛2.5萬多4倍。所以你賺這麼少根本不能匯670萬進來,回推的話你不想繳更多稅只能匯632萬。如果阿明很會賺去年所得淨額1000萬,40%的稅率扣掉累進差額要繳313萬的稅,這時候他海外所得的金額可以高達1238萬。我算給你看,1000萬加上海外所得1238萬,扣掉670萬後乘上20%得稅率剛好313萬,一毛都不用多繳。所以你國內賺很多的人可以接受的海外所得就越高。

另一個錯誤,基本所得額算的是海外所得不是海外匯回。海外所得是不是要課稅有幾個判斷步驟。第一個是判斷資金是不是海外所得 ,剛剛說的中國大陸所得算國內所得不算海外所得 ,此外像是投資本金收回、借貸、償還債務的款項、存款本金、財產交易本金,這些從國外匯回來,只要能提出證明,都不是海外所得。第二個步驟區分課稅年度,如果你海外所得都沒申報 國稅局也沒發現的話七年過後就沒事,你可以賭賭看龜七年能不能躲過去,但這個就賭人品了沒人保證。第三步看你是不是稅務居民,如果不是稅務居民就不用繳稅。你是歪果仁在台灣一年沒待超過183天那你就不是稅務居民,海外所得不用繳稅。如果你是歪果仁但你待超過183天你就是稅務居民。如果你是歹丸郎有戶籍的,待超過31天就算稅務居民。如果待不到31天但你的生活經濟重心都在台灣那還是稅務居民。最後一步就是去算你要繳多少稅,所以海外所得不是單純看670萬,還有很多東西要注意的。

CRS

那既然都聊到了海外匯回最後就來講一下CRS,CRS全名很長中文簡稱叫共同申報準則,是OECD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在2014年7月發佈的跨國跨政府協議。主要目的是建立國際間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的機制,帳戶持有人的稅務居住國可以交換資訊。需要申報的資料有帳戶持有人的姓名、地址、居住國、稅籍編號和每年年底的帳戶價值這類的資訊。有些人會把錢藏在海外不想讓母國發現,但CRS上路之後這招就沒用了,你有多少錢銀行都會申報上去。假設你有英國籍也有日本國籍,那英國政府看得到你東京三菱銀行的存款,日本政府也看得到你在倫敦渣打銀行買的基金跟債券。

並不是所有國家都有參與CRS,像是什麼烏干達和柬埔寨就沒參加。台灣就有點尷尬了,大部分參與CRS的國家都是多邊協議 ,多邊意思是大家簽一次合約,裡面的所有國家都可以交換,不用一個一個簽。但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是一個國家,所以沒辦法加入多邊協議,只能跟每個國家一個一個簽。目前有跟台灣簽的國家也只有日本、澳洲跟英國而已。所以那時候CRS剛上路,一堆把錢藏在海外有多重國籍的人開始把錢匯來台灣 。

這系列聊了綜所稅基本概念,該怎麼算。各種金融產品和不動產怎麼課稅。介紹最低稅負制、海外所得跟CRS。之後會再出一系列講遺產贈與稅,怎麼規劃保險節稅。

(系列文章:所得稅基本概念理財要繳什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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