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起,台灣正式實施被稱為「囤房稅2.0」的房屋稅新制,旨在提高多屋族持有住宅的成本,促進房屋有效利用。新制對自住與非自住房屋的稅率進行了調整,並強調設籍(戶籍登記)對適用自住房屋稅率的關鍵性。
自住房屋稅率與設籍要求
根據新制規定,若房屋為自住用途,且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用1%或1.2%的優惠稅率:
- 無出租、無營業:房屋未作為出租或商業用途。
- 實際居住: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 戶籍登記: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在該房屋辦理戶籍登記。
- 戶數限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範圍內合計持有不超過3戶自住房屋。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設籍已成為適用自住房屋稅率的必要條件之一。若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戶籍登記,將無法享受自住房屋的優惠稅率。
非自住房屋稅率調整(囤房稅2.0)
對於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新制採取全國歸戶的方式,並調高其法定稅率,稅率範圍為2%至4.8%,以增加多屋族的持有成本。
重要期限提醒
為確保在2025年5月的房屋稅開徵中適用自住房屋稅率,屋主需在2025年3月24日(適逢假日,展延至該日期)前完成戶籍登記。未在此期限前設籍的房屋,將被視為非自住房屋,適用較高的稅率。
實際案例
以台中市為例,市政府地政局提醒尚未在自住房屋辦理戶籍登記的屋主,務必於2025年3月24日前完成,以享受自住房屋的優惠稅率。
結語
房屋稅新制的實施,對多屋族和自住屋主都有重大影響。屋主應密切關注相關政策變化,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必要的戶籍登記,以確保享受應有的稅率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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