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達案掏空手法解析

掏空

接下來我會分析博達整起掏空的手法跟過程。博達在2004年第一季帳上現金還有63億,為何會還不出30億的公司債?一切的源頭從假交易開始。

假交易虛增營收

博達掏空手法1
圖片來源:何苔麗(2006),從財務報表分析與公司治理的角度談博達案之省思

博達從1999年開始,陸續在香港虛設了五間紙上公司。這五間公司並沒有被列入博達的關係人,所以財報看不出博達跟他們的關係。這五間公司佔博達的營收從2001年的66%到2003年超過90%,代表博達超過九成的營收都是做假帳做出來的。

假交易的方式很簡單,流程是博達把貨出給紙上公司虛增營收 ,紙上公司再把貨運到博達的上游供應商,博達的上游供應商再把這些貨當成原料出貨給博達。繞了一圈啥事也沒幹,帳上的營收跟應收帳款就增加了。這些假交易讓博達的應收帳款被高估,資產膨脹,增加EPS提高股價,有利未來增資跟發行公司債。再把高估的盈餘轉增資,分配股票股利給股東。最後這些假的應收帳款還可以拿去跟銀行融資,取得資金。

假交易做完後,葉素菲開始搬走現金掏空公司,作假帳粉飾太平。剛剛說的那些假交易讓公司的帳上多了一堆應收帳款,但如果這些應收帳款過高而且到期沒辦法收回的話,就會影響博達的財報,進而影響股價跟後續的增資和發可轉債。這邊開始就會用到很很高招的操作。

第一招:購買CLN

博達掏空手法2

博達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了一間北亞金融公司來操作。首先博達先匯8500萬美金給那五間在香港的紙上公司,讓他們可以付錢給博達,沖銷帳上的應收帳款。博達拿到紙上公司8500萬美金的貨款後,帳上的應收帳款減少,現金增加 。但這些錢馬上拿去菲律賓首都銀行購買CLN(信用連結債券)這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這邊不多做解釋不然大家會更混亂。

那這8500萬的CLN是誰發行的?就是剛剛講的,博達設立的紙上公司北亞金融,委託法國興業發行的。等到博達聲請重整的時候,因為北亞金融沒有支付這8500萬美金的貸款,菲律賓首都銀行沒收了博達的8500萬美金。到這邊8500萬美金就從博達跑到了北亞金融手上。

第二招:出售應收帳款

博達掏空手法3

2004年的時候,博達的簽證會計師覺得他們的應收帳款太高,要求他們提列備抵呆帳,避免到時候錢收不回來。但這會影響公司財報,所以葉素菲又想了一招。這次博達又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了另一間紙上公司,AIM全球金融公司。

博達先把那五間紙上公司的假應收帳款用九折 4500萬美金賣給澳洲CTB公司。拿到這4500萬美金後,博達把錢存進澳洲共同銀行的存款戶。但這筆存款不能自由動用,要拿來擔保應收帳款。紙上公司AIM這時候出現了,他們和CTB簽合約買下這批應收帳款,然後用這批應收帳款發行一年期的零息債券。這時候博達在用澳洲共同銀行裡面的4500萬美金買下這批債券。

跟剛剛CLN一樣,你以為應收帳款真的減少,存款真的增加。但當博達重整的時候,澳洲共同銀行沒收了4500萬美金,錢已經移轉到AIM這間紙上公司,博達手上只有完全沒價值的零息債券。

第三招:發行海外可轉債

博達掏空手法4

2003年10月的時後博達又缺錢,這時候他們換個方式,發行海外可轉債。但當時博達的財務狀況已經有問題了,而且2001年發行可轉債的時候已經明定 ,以後發的可轉債不能做擔保發行,但用無擔保的方式市場不買單,難以籌措資金。所以又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兩間紙上公司,Best Focus跟Fernvale,為了好說明下面就用B公司跟F公司 。

B公司跟F公司經由博達的背書保證,跟羅伯銀行新加坡分行跟菲律賓首都銀行借了5000萬美金。B跟羅伯銀行借4000萬美金,F跟首都銀行借1000萬美金。這些錢全部拿去買博達賣不出去的可轉債。跟前兩招一樣,銀行都限制博達發行可轉債後拿到的這5000萬要存回銀行而且限制動用,這樣如果博達出事,這兩間銀行才能沒收現金。

可轉債的特性就是投資人可以把債券用約定的價格轉換成股票,轉換的價格是約定好的,所以當股價越高,持有可轉債的人轉換成股票的時候賺越多。舉個例子,假設你手上的可轉債說你可以用400元把台積電的債券轉換成股票,那如果台積電漲到500、600、700,你還是可以用400轉換,賺爛了。

所以博達在2003年11月的時候宣布實施庫藏股,花了3億買進兩萬多張股票,把股價炒高。博達的股價就上漲到17.4元,超過轉換價格15.08元。這時候B公司跟F公司馬上把可轉債轉成股票在市場上拋售,入手5300萬美金。所以這時候博達手上有這5300萬美金,還有跟兩間銀行借的5000萬美金。

拿到錢後博達只有還了首都銀行的1000萬,匯回國內取信國內的金融機構。剩下的錢一部份是匯進虛設的代理商,再匯回博達打銷過高的應收帳款。有些跑到葉素菲的私人帳戶。有些拿去買高盛對於博達的call option,然後高盛就得買博達的股票避險,市場就以為外資看好博達,真的超屌。等到博達聲請重整後這4000萬又被沒收,博達帳上現金又蒸發了4000萬。

第四招:替海外人頭公司擔保借款

博達掏空手法5

博達在海外成立一間人頭公司叫Addie ,Addie跟建華銀行借了1000萬美金,博達匯款到建華銀行1000萬美金當擔保。博達聲請重整後,建華銀行沒收這1000萬美金,博達帳上1000萬美金又蒸發了。

四招掏空公司,簡單點來說都是在免稅天堂設立紙上公司,然後透過博達當擔保跟銀行取得資金。等到這些紙上公司把錢都捲走後,銀行就跟博達算帳,博達的現金就蒸發了。所以博達帳上的63億台幣現金,其實大部分都是有被限制用途的。等到出事後這些錢沒辦法拿來用,而是直接被銀行沒收。

(系列文章:博達案始末博達案會計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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